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2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相关通知》(粤教职函〔2017〕184号)文件精神,实训管理中心组织开展2019年实训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建设要求
(一)校级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
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学校为建设主体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校企合作、资源共享、注重效益、持续建设的原则,深入开展调研,建设集教学、实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应用与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基地。获校级立项的项目建设期为2年,并择优申报省级立项建设项目。
(二)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根据粤教高函〔2013〕6号文相关要求,各学院联合依托单位,以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协同育人机制为目标,将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立项项目建设重点放在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改革校外实践教学模式、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获校级立项的项目建设期为2年,并择优申报省级立项建设项目。
二、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调研,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学院限报一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项目建设方案,一式6份报实训管理中心备案,电子版同时发至huangjk@gtcfla.net。
(三)实训管理中心将于11月15日-28日期间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立项论证。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汇报(10分钟以内)及答辩准备工作。
实训管理中心联系人:黄珏琨,电话:87566081;
实训管理中心负责人:赵春露,电话:38458009。
实训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