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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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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暨抓好实训安全管理运行专项工作的通知
2022-09-14 14:1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2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训场所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健全实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训安全责任,保证新学期各项实训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开展全校实训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落实责任主体。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学校部署,认真组织完成好本次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在检查工作中全面落实实训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实训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工作采取各二级学院(部)自查自纠和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同时推动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师生实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自查自纠(9月15日—25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制定自查方案,对本单位所辖各类实训场所的教学环境及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参照《实训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清单》内容,结合检查要点和重点,全面进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隐患自查和危险源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立即整改,并做好台账和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期限,并将结果报送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

2.学校现场检查(9月26日—31日)

在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实训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结合《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各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实训室教学环境及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进行验收。

3.实训室安全教育(9月15日—9月31日)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实训室安全教育工作,可利用学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平台或其他教学资源,组织面向实训室管理员、实训老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实训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检查

本次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依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和《实训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清单》开展。

1.做好细致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使用台账、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保障、水电安全、机电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重点排查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设备等。

2.加强实训室日常检查及隐患排查力度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训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落实实训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做好实训室的日常使用、维护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实训室防疫、安全隐患排查,涉及危化品使用以及高压强、高转速、高温冷藏设备的,要列为重点关注区域,落实专人专管,并逐步完善专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使用登记。

(二)制度建设及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此次专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各教学单位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的落实:

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在实训管理工作中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教学单位、实训室三级联动机制,落实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与各教学单位、教学单位与实训安全负责人之间的实训安全责任书签署工作,明确各级职责,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2.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实训安全管理培训

逐步建设完善实训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将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落实到实训教学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师生对实训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学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平台,定期组织面向师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有条件的教学单位应针对专业实训的特点,在开展实训教学之前,落实专题实训安全教育环节,通过安全教育考核才能开展实训,并逐步建立完善实训室使用准入机制。

3.做好实训安全突发事件与舆情风险管控

针对当前复杂的安全形势,要高度重视实训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管控,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学期有多个教学单位进行了校区调整,部分实训条件尚未建设完善,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师生在实训教学中的舆情风险管控工作,特别关注有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环节和情形,如有师生因实训条件尚不够完善而产生不满和负面情绪,要多做疏导工作,维护和谐的实训教学环境和校园安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检查完成后,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和《实训室危险源调查登记表》(附件2),于9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实训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jt@gtcfla.edu.cn。《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作为各教学单位组织师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佐证材料,应妥善保管,作为实训室安全管理的台账和档案,定期向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报送。

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实训室危险源调查登记表

   3.实训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清单

   4.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

2022年9月13日

 

附件【附件4. 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实训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实训室危险源调查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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